新闻漫画。(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1月9日讯 近日,从业三年的谭律师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办理三起法律援助得来的4200元补贴被前东家——北京两高(海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高所”)克扣后只剩210元。在向当地司法局、律协投诉未果后,谭律师通过诉讼拿回了全部补贴。
4200元法援补贴被克扣后剩210元
2024年2月,谭律师在两高所接手了三起法律援助案件。她介绍说:“当事人被三家公司欠薪,这是我执业以来第一次接到法律援助案件。”她格外珍惜这个机会,全程兢兢业业推进案件办理。经过近五个月的努力,案件于当年7月顺利办结,部分达成调解。当事人虽未实际拿到欠款,却十分认可谭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继续委托她处理后续执行事宜,还特意送来了锦旗。
按照法律援助相关流程,补贴发放需经法援中心评分、财政拨款等环节,周期较长。2024年10月,谭律师转所执业,彼时补贴尚未发放。2025年5月,她接到两高所行政人员的电话,称三起案件的法律援助补贴共计4200元,需她开具发票后提交法援中心。“我当时按要求开了发票,也配合律所完成了后续材料的提交手续。”谭律师说,可走完流程后,自己并未顺利收到补贴。两高所行政人员告诉她,这笔补贴会先打到律所账户,然后按5%的比例支付给她。
“4200元只给210元,这太不合理了。”她当即提出异议,与律所交涉后,对方仅同意最多支付2100元。谭律师说,那一刻自己下定决心要拿回自己应得的全部补贴。
谭律师首先选择向监管部门求助。她两次致电当地司法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称,“补贴应全额归律师”的看法是“个人认识”。他们认为此事存在争议,未予实质性处理。
谭律师又向海南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负责人发送投诉材料。一个多月后,她收到告知书,称此事不属律协管理范围,建议她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律师胜诉 第二天涉事律所就打钱了
2025年7月,谭律师正式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所提交了谭律师办案期间的打印纸张统计截图,称其使用律所打印机彩色打印96张、黑白打印279张,合计费用75.9元,还提及谭律师报销了174元的费用。律所以此主张承担了办案成本,谭律师要求全额补贴损害了律所利益。
谭律师辩称,法援案件的交通费等主要办案成本均由个人承担,且上述报销费用与法援案件无直接关联。
判决书。(来源:受访者)2025年12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有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定义务,法援补贴是支付给案件承办人的专项费用,判令该律所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谭女士全额支付4200元法律援助补贴。
谭律师告诉信号新闻,法院判决后,第二天律所便将款项足额支付到位,但始终未就克扣补贴行为道歉。
胜诉引发行业共鸣 多地律师反映同类克扣问题
谭律师在社交平台分享的判决结果,迅速引发共鸣。谭律师说,有前同行联系她,称自己2000元的法援补贴被律所扣除“税费”“管理费”后,仅拿到1200元,此前因不知情未提出异议。有多名律师在评论区反映,少数律所存在以“税费”“管理费”等名义克扣法援补贴的情况,不少年轻律师因担心转所被卡、影响职业发展而选择忍气吞声。
信号新闻就此采访了在上海执业多年的张律师(化名),对方证实了此类现象的存在。“上海也有部分律所会对法援补贴‘动手脚’,最常见的就是以‘管理费’的名义扣走10%到20%。”张律师表示,法援补贴本就不高,扣除部分费用后所剩无几,不少年轻律师为了在律所积累办案经验、维持职业发展,往往选择隐忍。
“绝大多数律所都会全额发放法援补贴,少数律所的克扣行为,本质上是对年轻律师的压榨。”谭律师表示,法援补贴由财政拨款,是支付法律援助人员的劳务费用,且明确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律所无权以任何名义克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亦将支付补贴列为法律援助机构的核心职责之一。
信号新闻注意到,该案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强调,法律援助补贴是支付给案件承办人的专项费用,律所将其等同于一般案件提成进行分配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
涉事律所及监管部门均未回应
谭律师告诉信号新闻,自己这次胜诉应该是律师向律所要回法援补贴的“全国首例”。她表示:“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本就不易,如果对这种无底线压榨选择沉默,只会让行业环境越来越差。只有每个人都勇敢站出来说不,年轻律师的职业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2026年1月7日,信号新闻致电北京两高(海口)律师事务所,就“克扣补贴的原因”“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等问题进行采访。该所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将由相关负责人回应。截至发稿,信号新闻尚未收到对方回应。
信号新闻分别联系到海口市司法局及海南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也给出与两高所类似的答复,发稿前亦无更多回应。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谭女士的案件或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典型案例。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法律援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其劳动成果的尊重,更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少数律所的违规克扣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损害了行业公信力,亟待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畅通维权渠道,为年轻律师营造更公平的执业环境。(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