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东方体育日报》刊发了媒体人沈雷的专栏文章,他认为,外籍总监来中国负责俱乐部事务并不合适。
沈雷在文章中写道:
体育总经理,是本世纪以来欧洲主流俱乐部开始普遍设置的职位,由该职位人士负责俱乐部的转会决策和运转、青训体系搭建等事务。相比职务范围更为宏观的技术总监,体育总监的工作更为微观,与一线队的具体事务直接相关。
曼联主教练阿莫林正是与俱乐部体育总监威尔考克斯关系彻底破裂,进而导致其下课。在成为下课导火索的英超赛后发布会上,阿莫林强调自己是曼联的经理(manger)而非主教练(head coach),矛头直指威尔考克斯。
欧洲足坛曾有英式经理和大陆式主教练的不同派别,前者掌管所有足球事务,而后者则只承担了一线队竞训和指挥比赛的工作,由总经理(日后分化出体育总监的单设职位)负责转会、球探、各级队伍的教练组搭建和战术风格设定等工作,被分权的主教练不再是弗格森、温格那样的“老板”,而只是俱乐部打工人。
就国内而言,早年各俱乐部主教练同样都是“经理”的角色,随着外籍教练成为主流,由总经理或体育总监分解部分权力也成为必然。毕竟,以中国俱乐部转会以国内球员为主,外籍教练对于这个转会市场的了解非常有限,并不适合担任决策者。
外教难以胜任之事,外籍总监同样不行。欧洲的成功经验能否直接复制到国内?答案是否定的。总监负责的不仅是转会,更有青训梯队建队,而这两方面的工作,欧洲与国内是割裂的,其中涉及到复杂的足球国情。更何况,这些被中国俱乐部邀请的外籍总监本身也没有镇得住人的资历。马永明履历中的“拜仁慕尼黑亚洲体育总监”,其实也就是唬人罢了,其作用充其量不过是亚洲区球探。
中国俱乐部聘请外籍总监,更像是对国内足球界人士担任此职的不信任,毕竟掺杂了太多的人情世故。但外籍人士也不能说是绝对安全的选择,已有离队的外援抱怨了外籍总监“要用自己的人”。这种洋时髦,不赶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