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一家地级市支公司总经理,带领员工销售的保单竟然是“假保单”。这起离奇的保单销售案背后,将人保寿险的内控漏洞暴露无疑。

在人保寿险营业场所内购买,销售人员是该公司员工,支公司总经理在公司年会上启动销售,购买人凭证上盖有业务受理章……投保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竟然是假保单。

随着业务暴雷,再加上时任支公司总经理去世,2020年爆发的人保寿险大同中心支公司案,历经四年司法拉锯,至今仍有392名投保人的6369万元损失未能挽回。

“假保单”骗局

大同市法院2024年的一审判决书与2025年的二审裁定书,清晰还原了这场持续三年的骗局全貌。

涉案核心人物荀涛,曾任人保寿险大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将监管早已明确停售的“惠民理财两全保险”等产品,包装成“高收益理财项目”重启销售。

令人咋舌的是,这场违规操作并非私下进行,而是通过公司年会等正式渠道,由荀涛亲自部署,要求下属机构全员参与推广。

骗局的操作链条简单却极具迷惑性:销售人员向客户推介“专属理财保险”,承诺稳定高收益;签订合同时,提供加盖伪造“业务受理章”的《个人保险凭证》,凭证上印有公司标识,与正规保单几无差别;关键环节在于资金流向——销售人员明确要求客户将保费转入荀涛指定的私人账户,而非人保寿险官方收款渠道;作为激励,荀涛向参与销售的员工支付1%-2.6%的高额佣金,工行员工庞建玲等多人参与其中,进一步放大了骗局的覆盖面。

截至2020年资金链断裂,这场骗局已吸纳资金6369万元,涉及392名投保人,人均损失约16.2万元。

更令人绝望的是,主犯荀涛已于2022年病逝,而根据银保监会2023年《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报告》,此类“内鬼”式案件中,主犯死亡后刑事退赔率平均不足15%,本案的退赔可能性几乎为零。

人保寿险风控漏洞

这场骗局最令人震惊的地方,在于它全程披着“保险公司正规业务”的外衣,让受害者防不胜防。与街头游医式的金融诈骗不同,此案的发生地就在人保寿险大同支公司的办公场所,销售人员身着公司制服,推介过程全程以“公司福利产品”为噱头,完全利用了消费者对大型金融机构的信任。

其一,总经理带头作案,形成“自上而下”的违规链条。荀涛作为支公司最高负责人,本应是合规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却沦为骗局的主导者。他利用职务便利,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公司制度之上,通过正式会议部署违规销售,让下属员工误以为这是公司认可的“特殊业务”。这种“高管带头违规”的模式,使得骗局具备了极强的迷惑性和执行力,也成为后续内控失效的核心症结。

其二,伪造凭证+私人收款,骗局设计精准拿捏消费者心理。涉案的《个人保险凭证》不仅印有公司标识,还加盖了伪造的“业务受理章”,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真伪。而“保费转入私人账户”这一明显违规的操作,却被销售人员以“团单个做”“专属通道”等借口掩盖。多数受害者因信任保险公司的品牌背书,并未对收款账户的合规性产生质疑,最终落入资金陷阱。

其三,跨机构人员参与,扩大骗局辐射范围。除了人保寿险的内部员工,工行员工庞建玲等外部人员的参与,让骗局突破了单一机构的边界。银行员工的身份背书,进一步降低了消费者的警惕性,使得更多中老年人主动将养老钱、医疗备用金投入这场骗局。

这场骗局能够持续三年、涉案金额超6000万,核心原因在于人保寿险大同支公司的内控机制完全失灵,相关监管要求沦为“纸面文章”。

《保险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建立“销售行为可追溯、资金闭环管理”体系,但在人保寿险大同支公司,这些规定均未得到执行。荀涛长期主导违规销售停售产品,公司内部却未触发任何预警机制;银保监会发布的银保监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分支机构销售行为月度排查”,但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该支公司从未对“停售产品重启销售”这一明显违规行为进行过合规审查。

更讽刺的是,面对调查,公司辩称“已制定收付费制度并开展反非法集资宣传”,却无法提供任何有效执行的证据。

此外,产品管理的混乱也为骗局提供了可乘之机。“惠民理财两全保险”早在2016-2017年就被监管明确停售,但该支公司却能随意重启销售,且未向总公司报备,也未向监管部门报批,让违规产品得以堂而皇之地流入市场。

财经众议院注意到,人保寿险大同支公司“假保单”案发时,人保寿险董事长为肖建友,他当时是从中国人寿调任而来,如今已经升任执行董事、副总裁。目前的人保寿险董事长为中国人保总裁赵鹏,肖建友则担任人保寿险党委书记、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