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为什么有偿救援不是一个好主意》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意外和意外不一样。
消防队员去解救被卡的群众,这个算是意外,因为群众不是有意被卡。而且这个过程中,消防队员也没有承担太多的风险。
至于那些“见义勇为”的,为啥要给他颁奖,那就是因为他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去施救。
去户外,本身就是有风险,说白了就是去冒险,你冒险,遇险。想要被救不是应该要付出代价么?
何况去营救的,本身也冒着很大的风险。同时还有法律诉讼的风险。
我觉得理清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是很重要的,法律关系定了,就能做经济安排。比如当地的公安、消防有啥责任,该谁去施救。如果公安、消防的人手不足,是不是要邀请常设的或者临时救援队,这个救援队是不是要收费,怎么收费,。如果家属找私人上山营救,这个允不允许,大家是雇佣关系么?所有参与救援的有什么法律责任,被救的和家属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救援人员受伤或者死亡),需不需要购买保险。等等吧。
法律之上再谈道德,我可以收钱但是我免费,那是我道德高尚(免费不代表免责)。我收钱了也是应该。
现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道德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