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2021年,当时刚刚19岁的男子谷某因犯强奸罪获刑5年,获减刑后谷某原本应在去年9月被刑满释放,但是就在去年8月,谷某在监狱内因打饭问题和罪犯郭某发生争执随后打架,谷某将郭某打成轻伤二级。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谷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一审判决书显示,谷某是一名“00后”,其因犯强奸罪,于2021年8月25日被清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2021年10月14日送至内黄监狱服刑。经过减刑后,原本应在2025年9月17日刑满释放。

不过在即将刑满释放前的1个多月,即去年8月13日中午,在内黄监狱内监管监区,被告人谷某与罪犯郭某因为打饭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架,被告人谷某将郭某打伤。后经内黄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谷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时,前罪剩余刑期1个月零5天。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所举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谷某系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对新犯的罪做出判决,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谷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宽处理。

一审法院内黄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谷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与前罪剩余刑罚1个月零5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原标题:一男子19岁时因强奸罪获刑5年 刑满释放前一个多月打伤狱友再获刑1年2个月

编辑:邓晞    责编:秦雨     审核:杨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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