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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赶碳号科技
赶碳号,重构电新产业价值
昨晚,赶碳号收到多人发来的一份市场监管总局叫停光伏行业相关自律工作的会议纪要。今天,赶碳号向多位权威人士核实,此事为真!
该纪要内容如下:
1月6日14:30在北京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会议纪要
约谈参会单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通威集团、协鑫科技、大全能源、新特能源、亚洲硅业(红狮)、东方希望。
会议主要内容:
一、反垄断通报有关垄断风险
1、通报自2025年7月以来,市场多起举报,以行业自律为名,推动多晶硅涨价。
2、企业签订承诺函,制定行业整合方案,并在12月9日成立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根据需求决定动态调整,实现产销平衡。
上述行为名义调整产能,实际是控制产销量,根据出资比例瓜分市场,挤压下游空间。
3、前期多次提示,要依法依规,协会未向总局反馈推进进度。
二、围绕反垄断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1、已经开展的行为,要求全面梳理,完成完整的情况说明,对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收购协议、备忘录、承诺函、会议纪要进行系统整理提供。
2、要求协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①不得约定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
②不得通过出资比例,以任何形式进行市场划分、产量分配、利润分配;
③不得当前、今后就价格、成本、产销量等信息开展沟通协调。
3、协会和企业应切实建立内部反垄断规章制度,对风险进行自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发生此类情形。
4、要求在1月2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三、反垄断一司刘健副司长对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约谈行动标记要留痕的。同时提到,中央领导已知晓、有关注;
2、从认识上要重新审视,限产涨价,会产生更多舆情。
反垄断工作正常是事后检查,本次我们事前给予警示,后期若依然存在违反反垄断行为,将进行立案执法处理。
3、不看表态看行动,切实规范行为形成整改方案,必要时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赶碳号在此同步一下目前掌握的相关信息:
权威人士向赶碳号证实,上述纪要内容均,是这场会议客观真实的记录,不存在任何篡改、曲解或夸大。另外,由于现场有些内容有些敏感,甚至没有在上述纪要中完整展示出来。
至于这场内部会议的情况,为何会迅速流传出来?相关人士猜测,可能是与会企业希望让行业和全社会知道“反内卷”工作的具体进展。
市场监管总局以下这三条意见,相当于全盘否定了中国光伏行业自2024年10月以来推进的所有反内卷工作:
①不得约定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
②不得通过出资比例,以任何形式进行市场划分、产量分配、利润分配;
③不得当前、今后就价格、成本、产销量等信息开展沟通协调。
知情人士向赶碳号透露,在整改完成以前,由协会召集的每月一次的光伏行业反内卷月度例会全部取消。另外,目前已达成的所有限产、限价相关的自律行为全部暂停。
这意味着什么呢?市场给出了答案。
今天,多晶硅主力合约牢牢封在跌停板上。今天下午,市场有传闻,说多晶硅期货这个交易品种将被取消。赶碳号向可靠渠道求证,该传闻不实。
该人士也向赶碳号表达了一个想不通的问题,即现在反内卷重要,还是反垄断更重要?另外,他也指出,日本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时,其实有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贸易法》(独占禁止法)设置了法定适用除外与行政认可豁免两大机制,为特定行业自律行为提供合规路径。
赶碳号查阅了相关例证,如下:
1. 法定适用除外制度
2. 行政认可豁免机制
公正交易委员会 (JFTC) 可通过事前申报+审查批准程序,对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业协同行为给予临时豁免,核心条件包括:
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提升整体经济效率
无排除、限制竞争的实质效果
有明确的期限与监督机制
这几点是重点。如果想要得到豁免,上述这四点就需要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及主要企业来进行举证。
典型豁免案例有日本水泥行业的去产能 (1980s-1990s)。泡沫经济后需求锐减,产能利用率降至 60% 以下,全行业亏损。
其当时的合规路径是:
行业协会申请→经济产业省认定为 “特定不景气产业”→JFTC 批准产能调整计划;
制定统一产能削减标准(按企业规模比例),明确废弃 / 冻结产能清单;
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核查产能数据真实性,防止企业 “阳奉阴违”;
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支持设备报废,企业获得税收减免。
其关键合规点如下:
完全由政府主导,协会仅负责协调执行,避免 “行业自治” 名义下的价格操控;
产能调整与价格脱钩,严禁任何形式的价格协议;
公开透明:所有产能数据、削减计划、补贴金额均向社会公示。
编审:侦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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