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最讽刺的地方在于,最大的强盗往往也是最好的老师。

2026年1月3日,美国再次向全世界上了一课,把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抓到了美国。

举世震惊。

中国网友预测了无数种委内瑞拉战争模式,但真打起来了,大家仍然大跌眼镜:还能这么玩?

震惊归震惊,不过再转念一想,美国人的这次野蛮操作,无意中给台海问题,送来了一个教科书级别的“破局思路”。

既然美国可以依据美国国内法,判定一个主权国家的总统是“罪犯”并实施跨境抓捕。

那么,我们依据我们的国内法,抓捕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台湾地区的叛乱头目赖清德,以及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岂不是天经地义、法理金身?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格局打开之后,思路瞬间就开阔了,这是一条具备高度可行性、低成本、高收益的统一方式啊!

1 问题定性

首先,从法理上来说,我们去抓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相比美国抓马杜罗,更站得住脚。

为啥?

美国人抓马杜罗,理由非常牵强,用的是“毒品恐怖主义”这种口袋罪。

但无论马杜罗无论执政水平如何,他是委内瑞拉通过选举产生的合法总统,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享有外交豁免权。

但我们抓捕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性质完全不同。

我们不需要像美国那样去“编造”理由,也不需要去搞什么“长臂管辖”。

因为在法理上,赖清德就是一个典型的、记录在案的、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中国公民。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根本性的定性问题。

过去我们总是侧重于“政治呼吁”和“军事威慑”,但在“法律惩戒”这块拼图上,长期以来是相对模糊的。

但这一切,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了。

大家可能还记得,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一份重磅文件——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因为一共22条,所以我们简称它为22条意见。

当时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只是一份普通的宣示性文件,过两天就忘了。

但如果你现在回过头把这份文件和今天的局势结合起来看,你会发现,咱们早就开始布局了啊,连法理依据都准备好了。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赖清德的身份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内,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赖清德是窃据台湾省权力的非法政权头目。

更准确地说,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刑法,他是“台独”分裂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请注意,“首要分子”这个定性非常关键。

在刑法中,对于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罪的首要分子,最高刑期是死刑。

赖清德上台以来的所作所为,每一条都精准踩在了《反分裂国家法》和“22条意见”的红线上。

回顾一下他的劣迹:

他在“5·20”讲话中公然贩卖“两国论”,叫嚣“互不隶属”。

他在“双十”讲话中,处心积虑地切割两岸历史联系,编造“台独”史观。

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以武谋独”,勾结美国和日本出卖国家利益。

依照“22条意见”第二条规定,这完全符合分裂国家的认定标准。

他不是在搞政治异见,他是在实施分裂国家的现行犯罪。

既然是犯罪分子,那就不仅是“打不打”的问题,而是“怎么抓、怎么判、怎么罚”的问题。

美国人给我们演示了“怎么抓”,但我们比美国人更高级的地方在于,我们有完善的“怎么判”条文,哪怕他们不到现场,我们也能缺席审判。

2018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缺席审判程序”一章,其中第291条明确规定:

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们可以推演一下这个缺席审判的法律流程:

第一步:立案侦查。

由国家安全机关正式对赖清德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进行立案。

鉴于其公开言论、签署的非法文件、从事的军事勾连活动,证据链是现成且完整的,甚至不需要秘密取证,全是公开的“铁证”。

第二步:发布通缉令。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时,公安机关可正式向赖清德发出通缉令。

当然,他肯定不会来投案。但这样一来,赖清德就不仅是犯罪嫌疑人,还是拒不到案的在逃人员。

第三步:缺席审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例如成功将缅北四大家族的魏家满门抄斩的福建某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向赖清德送达传票,赖清德就算不收,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毕竟在互联网时代,发个公告全世界都知道。

开庭当日,被告席是空的,但审判席、公诉席、证人席一应俱全。

法庭将逐一展示赖清德分裂国家的证据:

他的每一次演讲视频、他签署的每一份协议、他与外国反华势力的每一次勾连记录。

辩护权怎么办?如果他不委托,法院将依法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这么大的事情,想必有很多律师愿意免费承接的。

第四步:庄严宣判。

鉴于赖清德属于“首要分子”,且“罪行重大”、“情节特别恶劣”,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判处其死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五步:全球通缉与执行。

判决生效后,赖清德的身份就发生了质的改变。他就是一个背负死刑判决的在逃罪犯。

对于名单上的其他台独顽固分子,一样可以这样操作。

我们的这些判决书,将翻译成多国语言,向联合国及全球所有建交国送达。

虽然西方国家可能不会承认,但这在法理上确立了我们对其实施“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那么下一步,就是抓人执行的问题了。

那么,我们有像美国抓捕马杜罗那样的能力吗?

有。

2 抓人方案

美国人之所以敢抓马杜罗,是因为他们有绝对的军事优势。

现在我们对台海有绝对优势?

答案是:不仅有,而且是溢出的。

大家必须关注一个极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就在2025年12月底,也就是美国动手抓马杜罗的前夕,东部战区刚刚举行了一场名为“正义使命-2025”的联合演习。

很多人只看了热闹,没看懂门道。

这次演习和以往的“联合利剑”系列最大的不同,在国防大学教授张弛在央视公开说了一句话:

“演习对‘台独’分裂势力头目的重要形象目标进行了模拟打击……解放军具备了强大的能力,随时对‘台独’首恶分子精准制裁。”

什么叫“重要形象目标”?

在台北,除了赖清德那栋大楼,还有哪里?

什么叫“精准制裁”?

大家都懂。

为啥我们现在敢公开提“对台独首恶分子精准制裁”?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拥有了三个维度的“绝对控制权”。

第一个维度,情报。

抓人的第一步,是找人。

赖清德这帮人不是傻子,一旦风吹草动,他们肯定会躲。

衡山指挥所、圆山指挥所、佳山基地,甚至是伪装成民用车辆的“万钧车”流动指挥,都是他们可能的藏身之所。

但在今天的大陆面前,已经没有秘密可言。

过去十年,中国构建了世界上最密集的近地轨道观测网。

我们的“高分”系列卫星、“遥感”系列卫星,甚至商业的“吉林一号”星座,早已实现了对台湾岛的全天候、全时段、亚米级监控。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无侦-7、无侦-8,可以穿透防空网进行时敏目标的高空侦察。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赖清德的车队几点从官邸出来,走了哪条路,换了几次车,我们在天上都看得清清楚楚。

此外,不要低估了“人力情报”。

赖清德搞“台独”,不仅得罪了大陆,也把岛内很多清醒的人推向了对立面。

在“红通令”和巨额悬赏发布后,他身边的警卫、秘书、司机,谁敢保证不心动?

而且,谁知道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身边,没有我们的“深海”?

可能赖清德刚决定换个藏身处,情报就已经摆在了我们的桌上。他以为自己绝对安全,但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在一条在玻璃鱼缸里的鱼罢了。

第二个维度,电子干扰。

在美国抓捕马杜罗之前,实施了长时间高功率的电子干扰,直接打断了委内瑞拉军队的指挥链。

所以,要抓马杜罗,电子干扰必不可少。

也许在特战队员落地之前,一场看不见的“电磁干扰战”会率先打响。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赖清德坐在衡山指挥所里,拿起红色电话想调动军队,发现全是杂音;

岛上的防空导弹雷达屏幕上,瞬间出现了几百个虚假目标,根本分不清哪个是真飞机,哪个是假信号;

甚至,我们可以通过网络攻击,直接切断台湾的民用电力和网络节点,让其陷入黑暗和混乱。

只要切断了赖清德与台军作战部队的联系,他就从“指挥官”瞬间变成了一个“被困在掩体里的孤家寡人”。

这种状态下,抓捕行动就从“强攻”变成了“瓮中捉鳖”。

第三个维度,空中突击。

确定了位置,切断了联络,接下来就是最核心的一步:进场抓人。

以前我们总是盯着“抢滩登陆”,那是为了占领全岛,但如果是为了抓捕首恶,最佳的手段是空中突击。

这几年,我们海军和陆军两栖部队发展最快的是什么?是立体投送能力。

075型两栖攻击舰的不仅是“小平顶”,它是海上的“特战基地”。

它不需要靠近海岸线,在离岸几十公里的安全海域,就可以起飞几十架直升机。

主角当然是直20,既能运输又能火力压制,他们可以利用超低空飞行躲避雷达,直接飞越台北外围防线。

针对赖清德可能藏匿的地点,我们可以设计三套抓捕方案:

方案A:如果赖清德还在士林官邸,特战队员可以通过索降直接上房顶,然后通过CQB作战压制压那点宪兵特勤队,把赖清德从床上拽起来。

方案B:如果赖清德躲进了衡山指挥所,那也不怕,我们不需要炸开整座山,只需要用钻地弹或精确制导炸弹封锁所有出口,然后派遣机器狗携带侦察和攻击模块深入坑道放火就行。

这就像往老鼠洞里灌烟,逼他自己出来。

方案C:关门打狗,赖清德想跑,必须去松山机场或者坐船。

我们可以直接在松山机场实施机降,控制跑道。

至于海上?那就更好说了,我们有足够的海警船封死赖清德出逃的路。

海警也是警,也是可以执行抓捕任务的嘛!

总之,抓捕赖清德,在军事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障碍。抓其他台独顽固分子,更是手到擒来。

我们有天眼看得见,有电战控得住,有特战抓得着,有还有手段防得住外逃和外援。

这套组合拳打下来,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唯一的生存机会,就是祈祷自己藏得够深,或者干脆在我们动手前一刻,主动自首。

对于我们而言,这不仅是一次军事行动,更是一次向全世界展示“新时期中国国防实力”的绝佳窗口。

我们要用这次行动告诉世界:解决台湾问题,我们有的是手段,有的是能力。

以前我们不动手,是念在同胞情分;

现在既然你们给脸不要脸,那就别怪我们用“雷霆手段”,显“菩萨心肠”了。

3 刑统

有人可能觉得,就算我们抓住了赖清德,台海就搞定了吗?

当然不会,但抓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可以成为统一大业的巨大助力。

长期以来,我们在思考台湾问题时,思维容易陷入“和统”与“武统”的二元对立。

“和统”太慢,“武统”太重。

“定罪-通缉-抓捕”模式,实际上是开启了第三条道路:“刑统”。

刑统有什么好处呢?好处有三。

第一,分化瓦解。

刑统高明之处在于,它将打击面精确缩窄到了极少数人身上。

我们列出顽固台独分子名单,就是为了强调,只打击“极少数首恶”。

这不仅是统战策略,更是实战战术。

如果发动全面战争,导弹洗地,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完全可以躲进衡山指挥所,甚至乘坐美国飞机逃之夭夭。

这不符合我们的初衷,也不利于统一后的治理。

但是,如果我们把目标锁定在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身上呢?

台海的防御体系是建立在“反登陆”基础上的,他们设想的是我们千军万马在滩头抢滩。

但如果我们根本不跟你玩抢滩,而是直接“中心开花”,直奔赖清德的床头而去,他们那套笨重的防御体系瞬间就会失效。

再进一步想象一下,当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书下达后,解放军宣布:

“本次特别军事行动,仅针对被通缉的罪犯赖清德及其亲信,其他台湾军警只要不阻碍执法,一律不予攻击。”

这对台军心理的瓦解作用将是核弹级的。

对于一个台湾基层的士兵来说,为了“保卫台湾”,他可能会服从命令,但为了“保护一个死刑犯”去送死,值吗?

当他知道我们的直升机只会飞向赖清德的官邸,只会飞向台独顽固分子的家,他还会扣动扳机吗?

当民进党内的其他派系看到赖清德已经成了“政治僵尸”,他们会陪着赖清德一起死吗?

绝不会。

他们会立刻与其切割,甚至为了自保,主动跳出来揭发赖清德的罪行。

台湾政坛本就是利益分赃的集合体,大难临头各自飞,是他们的本性。

这就是孙子兵法说的“攻心为上”。

第二,震慑胁从。

对于“台独”顽固分子来说,搞“台独”,其实是一门生意。

他们赌的是:只要我不宣布法理独立,大陆就不会打;只要大陆不打,我就能骗选票、捞钱、在美国买豪宅。

他们以前是不怕的,因为战争是宏大的、遥远的,而且他们坚信“死道友不死贫道”。

真打起来,死的也是基层,他们早就坐飞机跑了。

但是,有了抓捕赖清德这个先例,台独这门生意变成了高风险的个人毁灭游戏。

想象一下,他们每天醒来,面对的不是“高官”的荣光,而是一张贴满全世界的“红色通缉令”。

他们不敢出国,因为只要飞机飞出台湾空域,随时可能被拦截;

他们甚至不敢在岛内公开露面,因为他不知道身边的保镖会不会为了那笔巨额悬赏,或者为了将功赎罪,直接把他绑了送给我们。

这种“全天候、无死角”的恐惧感,会彻底摧毁一个人的意志。

这就叫“以法诛心”。

当年犹太人追捕纳粹战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抓回来审判,这种威慑力让所有纳粹余孽后半生都在颤抖中度过。

我们对台独分子,也要建立这种威慑。

第三,堵住美国的嘴。

如果我们真的启动了“抓捕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的程序,最痛苦的其实是美国。

这正是“美帝亲自示范”最精妙的地方——它为我们送上了一个完美的逻辑闭环,封死了美国干涉的所有借口。

如果你美国可以抓马杜罗,为什么中国不能抓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

当华盛顿对此提出抗议时,我们只需要把美国司法部起诉马杜罗的起诉书复印一份,把名字改成“赖清德”,扔回给美国国务院。

这就是外交上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而且,如果我们发动的是“攻台军事行动”,美国可以援引《与台湾关系法》进行某种程度的介入。

但如果我们执行的是“抓捕逃犯的执法行动”呢?

这就给美军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美军要为了保护一个被我们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的罪犯,而与我们开战吗?

在国际法上,庇护罪犯本身就是不光彩的。

如果美国航母打击群横在台湾海峡,阻挡我们抓捕罪犯,那么美军就成了“罪犯保护伞”。

这在政治上是极难向美国纳税人解释的,也极难拉拢盟友参与。

欧洲盟友会问:“我们为什么要为了一个被通缉的亚洲政客,去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

最关键的是,不要忘了,2026年坐在白宫里的是特朗普。

作为一个极致的现实主义者和商人,他眼里没有所谓的“民主盟友”,只有“价格”。

当我们展示出坚定的“执法”决心,并且在法理上无懈可击时,特朗普大概率会进行成本核算。

保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的成本是与我们全面摊牌,收益几乎为零。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极有可能选择“弃子”。甚至不排除提出条件:

美国默许甚至配合我们的行动,只要我们承诺不损害美国在台的商业利益(比如台积电)。

这就是大国博弈的残酷真相,赖清德以为美国是他的“保镖”,殊不知在“美国优先”的逻辑下,他随时可以变成美国用来交易的筹码。

4 立规矩

跳出台湾问题本身,我们要站位更高一点看这个问题。

中国效仿美国抓捕马杜罗的模式,去解决赖清德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问题,这在国际政治史上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标志着我们从“规则的遵守者”转型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习惯了用他们的国内法来审判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

海牙国际法庭也好,美国的联邦法院也好,似乎成了世界的“最高法院”。

现在,我们要立规矩了。

我们要告诉世界:谁是罪犯,不由美国说了算,我们也有裁量权。

当我们开始运用法律武器,结合强大的军事力量,去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时,我们实际上是在构建一种新的国际秩序。

在这个秩序里,分裂我们领土、损害我们利益的人,无论躲在哪里,无论背后有谁撑腰,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这对于周边的宵小之徒,也是一种巨大的震慑。

比如,菲律宾的某些政客、勾结外部势力的反华分子,看到赖清德的下场,都得掂量掂量:

自己是不是也该收敛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