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山西宣布:废除烟花爆竹“禁放令”》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禁放爆竹可以说是表现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多种问题。
1,对文化因素缺乏政治性理解。
政治不是有政权就行,还需要有正当性,文化传承发扬是正当性的重要方面,很多文化传承、文化仪式是维持独立自主性、国族认同、维持社会整体性的重要方面,这是需要付出代价也必须坚持的。当中国人不像中国人了,当中国人没有文化上的特点了,那就非常容易被其它文化同化,或者说凝聚力降低,中国这个文明、国家和民族存在也就面临危机,放鞭炮作为中国最大的节日——年节的最具辨识度和广泛性的文化仪式(特别是在人口不可持续,过年的家族性缺失的今天),具有重要意义,被禁放多年几乎是一种反华行为。政治可以说是笼络人的艺术,对于鞭炮的态度,也是折射出现在治理上政治格局太小太浅的情况。
2,懒政与考核。
爆竹作为危险品,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严重挑战,但也有重要的文化性和巨大的利润,很多地方政府选择了一刀切,这是有其现实考量的,但就像对待烟花爆竹这样,很多行政的考量和相关的考核太片面了。
3,特许经营的猫腻。
一些地区的烟花爆竹的经营权是很有猫腻的,类似的情况在别的东西上也有…
4,场面话与公信力。
环保是常见的反烟花爆竹的说辞,污染是有的,但大规模放鞭炮一年能有几天?污染挑大梁的其实是汽车和工业吧?公信力就是这样没的。
5,形式治理与实际治理的脱节。
形式上禁了,实际上禁不住,上面放话,下面知道这事没有能力管,与不少群众的意愿对着干也不能搞的太严,执行一般睁一眼闭一眼,这是治理艺术还是自我悬空、权威丧失?当放鞭炮的群众和警察躲猫猫甚至和在某些地区和公职人员对抗的时候,这已经不是一般问题了…不止烟花爆竹,形式治理和实际治理严重脱节的情况也是普遍的,这是很有问题的。
6,不顾及公众情绪。
很多问题,如果纯考虑物质对比和利害,或许就不会发生,比如中国革命怎么就战胜了物质上强大的内外敌人?人心向背,群众情绪是不能不考虑到的。烟花爆竹具有重要的文化仪式价值和经济价值,婚丧祭祀逢年过节情绪释放都需要,这个情绪价值因素不应被忽略,或者推而广之,很多不顾及群众情绪的事情是需要谨慎的。